问:采购人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,属于串通投标吗?
答:属于。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》中对此进行了明确: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评标委员会、谈判小组、磋商小组、询价小组成员等信息,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,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、成交提供方便等,都属于串通投标行为。
参考文件: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》(P255)对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四条第七款进行了解释:该项为兜底性规定。实践中,供应商之间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串通行为形式多样,且不断翻新,具体情形难以一一列明。实践中存在的串通行为还有: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评标委员会、谈判小组、磋商小组、询价小组成员等信息,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,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、成交提供方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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